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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我州检察系统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新办公大楼6楼政治部会议室(西昌市合盐路158号)。咨询电话:0834-6990038、6990042
二、审查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
4、毕业证;
5、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6、相关职位要求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驾照等);
7、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按规定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全州共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共64名,名单公告如下:
1、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兰凯、罗志祥、刘侃、罗亮、杨丹、苏新梅、刘红、果基果各、朱建军
2、凉山州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杨梅、阿尔国发、罗兰
3、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
郝秋、江雨薇、武勇
4、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人员(宣传):
邹丹、胡洪滔、谢静
5、雷波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谢群、赵金龙、周云芳、张应华、李春苗、杨众朝
6、布拖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吉各有格、贾阿呷、日火古火
7、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
俄底罗兵
8、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
刘德雄、郑泽涛
9、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马吉尔石、陈劲
10、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
张辉、黄建涛、曹翼
11、金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
俄木伍勒、唐海、张晓伟
12、盐源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刘鸿、赵铁墩
13、盐源县人民检察院法医:
庞陈、杨静
14、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
吉连子惹、唐彩雪、罗令谋
15、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王兴科、冯燕茹、曾鹏、潘隆涛、卢宗霖、何丹
16、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
朱光瑶、张榕芳、曾雅娟
17、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凌红珍
18、普格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王志强、殷阿且、毛各各
19、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
杨敏、肖芳、杨英
20、德昌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
朱光钊、王雷、付皓月
四、纪律要求
资格复审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