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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4号),现就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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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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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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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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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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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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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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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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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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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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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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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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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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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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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