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贵州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内蒙古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全国 |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关于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内江市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入闱内江市选调职位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入闱内江市选调职位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底楼阶梯教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本人亲自到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取得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3年5月19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体检时,请应届大学毕业生考生将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交内江市委组织部青干科。
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内江市委组织部青干科联系,联系电话:0832—2228922;监督电话:0832—2039477。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