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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局
青人社办字〔2013〕273号
关于2013年度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我市所属卫生医疗机构(单位)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考试办法
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将基础理论考核以及临床技能考核融合为卫生技术实践能力考试,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专业科目设置表(附件一)。
三、申报条件
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三)达到相应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
(四)参加卫生副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参加卫生正高级“人机对话”考试的,须取得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未满3年;
(二)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经查处未满5年;
(五)考试期内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六)在职称考评工作中有违纪行为,被省、市人事部门取消职称考评资格者。
五、报考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申报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按《青岛市卫生“人机对话”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格式汇总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医学类的必须职业医师资格证书)、本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聘书。各类证件均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六、有关问题
(一)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提报《2013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和《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四),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二)2012年度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只通过基础理论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应参加卫生技术实践能力考试。自2013年起,凡通过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
(三)主管部门在填写《青岛市卫生“人机对话”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严格按照专业科目设置表(附件一)所列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180号和鲁价费发〔2009〕14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0元,考试费55元。
七、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25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州路69号)。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82669085
考试初步定在11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