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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协办字[2013]78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4月12日上午:8:30—11:00《工程咨询概论》下午:13:00—15:30《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16:30—19:00《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4月13日上午:9:00—11:30《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下午:14:00—17:00《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全科目(考5科)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
1、在2003年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注: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时间和地点
(一)程序:考生报名前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按流程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含照片),提交信息后,老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新考生和免试变化人员在网站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二)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至1月13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三)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在青海省工程咨询协会(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2号青咨大厦8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资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14年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反映报考人员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1份(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育机构毕业证明和在本单位执业情况如实出具),凡往年已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所持准考证一律废止,因报考条件变动不作为本年度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科的人员成绩滚动期为3年;考2科(《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人员须当年通过。
(三)考试只在西宁设考场,考前4天内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五)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2008年版资格考试大纲和2012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但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经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内容作适当调整:
增考内容
1、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3、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及说明(试行)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以上增考内容可从《中国工程咨询网》等网站上下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参考教材中有关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的内容不考。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并按照规定时间报名。
(二)随着国家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重视,考试报名条件也越来越严格,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报考条件。
(三)考生资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有这种情况者一律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通知事项,认真做好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条件,特别是对免试条件要从严审核,要认真核对原始证件和从业年限。对在资格审核、出具证明等环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对伪造证书而取得考试资格、考场替考和违反考场纪律等违纪应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严格按人事部第三号令严肃处理,取消当年成绩,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水平和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有关媒介予以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五)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了解情况。
六、联系方式
省工程咨询协会
联 系 人:施桂英 李洁琼
联 系 电 话:0971—6104356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 系 电 话:0971—6139342
联 系 人:刘老师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