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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2日至5月12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提交、打印《201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5月6日至15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表一份,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和宁卫人发〔2013〕76号文件有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历、业绩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统一出具报考人员推荐函,填写《2013年全区卫生系列正高职称专业能力测试推荐考试人员审核情况表》(见附表),并在所有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人姓名,将确认所需材料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审核。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章后,统一送各市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核。厅直单位、区直部门(单位)和区管民营医院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初审后在宁夏卫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确认和资格初审。各确认点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三)资格复核(5月16日至30日)。
宁夏卫生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地(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业务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6月14日至22日)。
报考人员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统一考试。
(五)考试(6月22日)。
考试时间2个小时。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应的注意事项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说明。
(六)成绩公布(7月上旬)。
阅卷结束后,在宁夏卫生网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示专业能力测试通过人员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考试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工作因涉及评审条件和网络报名条件的双重审核,由各市卫生局职称工作部门和执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部门共同组织审核,两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确保业务能力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年限、职称外语、计算机和业绩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硬件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因硬件不符合申报条件而参加考试的,或变更单位至其它县区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测试成绩,并追究本人及审核部门的责任,对本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反馈。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熟悉人机对话操作流程,进行模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