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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卫生局决定,吉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市人民医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吉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199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9日—199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29日—199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报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29日—199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1月29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文秘)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吉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在现场进行,外地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2日8:30至12月6日16:00。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朝辉,联系电话:0432-62522515。详细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1、现场报名者须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12月2日8:30起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及1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上传至jlsrmyyrsk@sina.com,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收到邮箱回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12月2日8:30至12月7日11:00。
吉林市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资格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12月7日11:00。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12月2日8:30至12月7日11:00。
现场报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缴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后,进行复审。资格初审时,需要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考生报名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时间:12月10日8:30至16:00。领取地点:吉林市人民医院门诊八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朝辉,联系电话:0432-62522515。详细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3年吉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08:00—09:30,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的方式。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进入1:3比例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但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1:3(含1:3)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认证与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12月17日—18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学历资格认证。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市场),进行学历资格认证。认证合格的,即可领取认证机构开具的“人才评价证明书”。
2、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吉林市卫生局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完成面试费缴纳的,当场领取《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经学历资格认证、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3年12月15日后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及时查询笔试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需进行加试。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江城日报,江城晚报。
(二)其它事项
招聘考试的其它有关政策、信息查询可登录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直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32-62048797(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2-62522515(吉林市人民医院)
学历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0432-62507850(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