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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试行)》和《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公开调剂,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说明:1、丹江口市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04004、蕲春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11010、神农架林区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18001、通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12007等四个职位属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因资格审查、调剂原因未达到1:3面试比例,依有关规定1:2参加面试;
2、沙市区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07003和通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12008二个职位合并面试;枣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05002、钟祥市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08002和通城县森林公安局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职位代码2006012005三个职位合并面试。合并面试后,综合成绩第一名的由原申报单位按照录用规定办理。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6月27-28日,时间2天,上午8∶30、下午13:30开考(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2)
(二)面试地点:湖北省楚源大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楚源大厦)(交通图见附件3)
三、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请考生提前熟悉乘车路线,按时乘车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四、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名单经综合成绩确认后另行通知。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机关联系。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