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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发〔2009〕9号)和《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47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二)取得工程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 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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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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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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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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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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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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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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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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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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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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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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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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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才
培训考试中心 |
北京建工
培训中心 |
东城区东直门外
新中街11号院内 |
64165149
64177528 |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3月19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6月25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考试大纲相关事宜
1、危险物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矿山安全、其他安全5个专业使用统一的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查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8〕164号)文件并下载考试大纲。
2、交通行业安全专业使用北京市编制的考试大纲,此大纲2013年已重新修订。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试资料”栏目下载新版考试大纲。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