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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64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4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二、 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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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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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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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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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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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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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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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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